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从3月开始,10月底结束。
据了解,专项整治主要聚焦六个方面开展:“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其他有关问题,重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其他新情况新问题。
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强基固本,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见人见事、开门整治。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执法理念方式明显优化、执法能力水平明显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进、执法环境明显净化、制约监督体系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六个明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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