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融业开展“贷动陇原惠企利民”专项行动

时间:2022-05-06 13:20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薛晓霞 点击: 载入中...
  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将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23条金融举措在甘肃传导落地,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联合甘肃银保监局向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印发《关于开展“贷动陇原惠企利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以9项主要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护航市场主体,引导全省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项专项行动以支持受困主体纾困为重点,要求金融机构围绕贯彻落实23条金融举措,切实推动“九项任务”深入实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金融支持,多措并举稳企纾困、惠企利民,促进企业融资覆盖面持续扩大、首贷户数占比持续提高、综合融资成本合理降低,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面扩、价降”,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保持稳步增长,力争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总体实现“两增”目标。
  
  任务一建立“敢愿能会”长效机制
  
  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落实监管要求,完善内部细则、明确执行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合理扩大授信审批权限,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小微企业服务机制,提高分支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特别是普惠小微贷款的积极性。
  
  任务二强化常态化对接走访
  
  聚焦市场主体融资痛点、堵点,认真分析疫情影响,引导金融机构与行业协会合作,因地制宜探索建立行业企业白名单,搭建分行业、分主体、分产品的特定对接场景,开展线上、线下专场融资对接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精细化融资对接机制,提升融资对接效率和影响力。
  
  任务三开展首贷培植活动
  
  加大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合作,建立小型微型企业首贷培植名单。开展市场主体培育,通过银行营业网点“首贷服务窗口”、发放首贷宣传材料,对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尚未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和财务辅导,推动其满足信贷条件。2022年,法人银行机构力争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客户中当年新增首贷户3000户以上。
  
  任务四加大困难行业企业纾困帮扶力度
  
  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接触型服务业加大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主动让利,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各金融机构开通企业纾困帮扶“暖心”服务热线,切实为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答疑解惑。
  
  任务五推动批量化融资服务
  
  开发线上产品推动市场主体的批量化对接,降低金融机构获客成本和企业“脚底成本”。充分运用“陇信通”“信易贷”“银税互动”等融资对接平台共享的非信贷信息以及本银行的交易结算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综合评价企业信用水平,利用线上批量化对接提高普惠小微贷款首贷、信用贷款发放比例。
  
  任务六开发特色信贷产品
  
  继续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用款需求。根据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差异化的交易场景特点和地域特点,开发如“拉面贷”“手抓贷”“农家客栈贷”等普惠小微特色信贷产品。依托制造业、商贸流通等核心企业,优化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稳妥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任务七巩固减费让利成果
  
  将LPR改革的政策红利有效传导至实体经济,促进贷款利率继续稳中有降。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加强存款利率监管,降低银行负债成本。严格落实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政策措施,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任务八促进吸纳新市民创业就业
  
  主动对接新市民较为集中的城市、城镇、创业就业基地、产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围绕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丰富信贷产品供给,积极探索家庭综合授信、分期消费、分期还款等方式,优化保险产品供给,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质效。
  
  任务九推进融资配套环境优化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建立首贷中心、续贷中心等平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财政奖补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机制建设。配合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激励各地区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
  
  专项行动提出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央行资金引导。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作用,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落实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和普惠养老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求,支持相关领域企业信贷投放。
  
  二是强化监管合力。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强化各项监管政策和工具的激励约束作用,合力推动实现行动目标。密切关注延期贷款到期情况和信贷资产质量变化,有效防控风险。
  
  三是密切多方联动。积极与财政、发改、工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横向协调联动,“几家抬”纾困帮扶困难行业企业。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频率、拓宽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稳企纾困的政策知晓度和金融服务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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