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试行)》

时间:2022-03-28 15:52来源:大西北网-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记者王锋 点击: 载入中...

  近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提出了甘肃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的要求、内容、处理方法等,明确对全省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54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实行特殊保护。
  
  《导则》提出,甘肃在保护继承经典文化元素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现代工程技术和材料,对不同地区传统文化中的经典符号进行凝练、重构和抽象提取,使之适应现代农宅建筑风格。农宅整治应尊重村民生活习惯,落实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广节能环保、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农房设计理念,探索经济实用的农村建筑节能技术。
  
  《导则》要求,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要,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合理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对村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开展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四旁)绿化,对村内能够绿化的空地尽可能全部利用,提高全村域内绿化覆盖率。结合当地经济作物种类及特点,优化绿化种植方案,将乡村绿化美化与经济林草产业相结合,提高绿色生态附加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做到宜树则树、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体现乡村特色,防止千村一面。同时,加快探索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通村庄规划落地“最后一公里”,发挥“多规合一”改革优势,有效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振兴。
  
  《导则》强调,要通过合理整治形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农业空间。在不影响农业生产、不破坏整体景观格局的情况下,协调果树、蔬菜、麦田等不同农作物的色彩变化和尺度搭配,提升农田景观效果。要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此外,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同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
 
(中国自然资源报  记者王锋)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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