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4日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兰州市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了。
我省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2227.7万人并分解下达各市州。市县医保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地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就业人口、城镇化率等指标,稳步提高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市(州)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政策,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的认定名单,代办参保手续,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以及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在2021年参保缴费后,应在次月内及时按照省医保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医保发〔2021〕54号)规定实施参保资助。
2021年大病保险继续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筹资。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