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重点打击整治六类非法社会组织
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举报
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甄别意识和防范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甘肃省民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和相关线索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据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查验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玄丝雨
打击整治重点主要包括六类:
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与合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借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