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 王志俭)3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兴国,介绍2021年甘肃税务系统“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兴国从三个方面对2021年甘肃税务系统“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简了介绍。他介绍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全省税务系统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第一个方面:总体安排
为做好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甘肃省税务局制定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在延续往年优质便民服务举措的基础上,紧扣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和省政府“提质提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共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的便民措施,主要涉及群众诉求响应、优惠政策享受、便利措施优化、服务难题破解、执法方式深化、执法效率提升、信息共享集成、服务资源统筹、跨境税收服务、纳税信用建设10个方面,每条措施都从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出发,旨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二个方面:主要特点
(一)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税费服务理念。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我们坚持将“春风行动”与创建模范机关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作为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的重要衡量标准,在部署安排上重点突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内容,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
(二)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的税费服务措施。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制定印发了《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甘肃省税务局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内容,在全面承接税务总局任务措施的基础上,对照省政府“提质提标年”活动的5类21项措施,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制定了100条具体措施,重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贡献税务力量。
(三)突出切合甘肃省情的税费服务品牌。今年2月份,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在这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我们充分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同时,结合甘肃实际,创新、细化了税收优惠“不来即享”、纳税服务“项目管家”、微信征纳互动平台、智慧办税等具有甘肃特色的服务措施,做好“陇菜”,突出“甘味”,确保每条举措接地气、易落实、能见效。
一是在税费优惠享受方式方面。持续做好税收优惠“不来即享”的提档升级,进一步梳理“不来即享”事项清单,努力实现网上全流程退税,继续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领域的拓展,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不来即享”的后续监管。积极对接省政府“不来即享”平台,持续拓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覆盖面。
二是在服务重点企业方面。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的纳税服务工作,完善“项目管家”纳税服务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线上”日常跟踪管理、数据支持、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支持区域发展方面。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在国家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州—西宁城市群建设、兰白经济圈建设及省政府支持天水陇南对接融合成渝经济区等重大战略中,积极推行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
四是在推进柔性执法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对重点案件和重大税务案件开展稽查说理式执法工作,提高税务稽查执法水平。探索实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听证前置程序,优化税务稽查执法方式。
五是在落实税收协定方面。提供涉税争议解决机制,就非居民在我国的涉税争议案件做好调查核实,务求事实清晰、理由充分。积极受理我国税收居民就境外涉税争议提起的相互协商申请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谈判提供支持,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第三个方面:具体措施
(一)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在全省范围内,及时收集梳理税费优惠政策及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省政府12345热线,保留号码和话务坐席,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智能咨询服务;依托总局智能咨询系统,提供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互动方式,提高智能咨询解答准确率;推行微信征纳互动平台,通过AI智能咨询、税收政策精准推送等功能,提升纳税咨询和宣传辅导效能;建立并落实税费服务产品发布前体验制度,在各类税费服务产品推出前公开招募服务产品体验师先期体验,根据体验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完善后再发布服务产品。
(二)优惠政策不来即享。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经济发展布局和需求,编制2021年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税收政策指引;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
(三)便利措施持续优化。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存储等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财行税合并申报,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完善电子税务局合并申报功能,让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落实简化代扣代缴申报工作,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由发生时按次申报改为按月汇总申报;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推广“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四)服务难题分类破解。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在做好线上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线下服务,设置绿色通道、便民专窗等,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落实税务总局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公告,根据纳税人所处年度汇算的时段和状态,采取普遍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方式,渐进有序地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引导纳税人有序顺利办理年度汇算;运用大数据开展多维度分析,将各项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小微企业,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五)柔性执法彰显温度。推广首违不罚,制定并公布我省税务系统“首违不罚”清单和“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不予处罚;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柔性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加强风险任务统筹管理,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六)注重规范高效执法。制定发布甘肃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充分发挥裁量基准制度对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在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完善地方税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备案事项范围和程序;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稽查监管模式,加大对高风险纳税人的随机抽查力度,科学统筹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及时排查整治违规征税收费问题,严禁征收“过头税费”。
(七)集成共享减轻负担。加大部门信息共享,推进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逐步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同步共享,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流程,在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更好满足纳税人异地付汇业务需要;优化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流程,推动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涉税信息跨区域共享;完善资源环境税收外部数据采集应用功能,扩大免填报数据项范围,优化资源环境税申报功能。
(八)部门协作统办联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一事一次办”要求,从纳税人缴费人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社保费征缴工作平稳有序;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通过跨部门人员共驻、人员互派等方式,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通办”“一厅联办”。
(九)执行协定促进合作。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认真执行税收协定,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提供涉税争议解决机制,促进跨境投资、技术和人员往来;依托电子税务局提供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工作,并按照优化后的流程服务纳税人;落实简化后的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办理流程,对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并选择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实现一地申报、多地缴税。
(十)奖惩并举共建诚信。优化纳税信用评价规则,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规定开展信用修复;加强与联合惩戒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提升联合惩戒成效;深化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结果的分级分类运用,方便纳税人依据信用积分等指标自主选择税务代理等涉税服务。
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在刚才的介绍中提到了税收优惠“不来即享”,请介绍一下这项优惠政策具体的做法和下一步的打算。
李兴国:税收优惠“不来即享”,是甘肃省税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托电子税务局和大数据分析,自动识别不同市场主体,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实现税收优惠事项“自行申报、网上办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纳税人无需提交材料、无需申请、无需备案,就能“坐享”政策红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从“往返多次跑”到“最多跑一次”再到“一次也不跑”的提档升级,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80亿元。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已成为全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优惠“不来即享”,与我省相关部门一道打造营商环境的靓丽名片。
2020年7月19日,我省推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典型经验做法之一向全国推广。我省是西北唯一入选的省份,在西部12省中仅有四川和甘肃;2020年10月13日,国办在中国政府网“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专栏推介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我省《不来就能享企业得实惠》短视频与北京市、上海市经验做法第一批挂网播出,向全国推广宣传,2020年12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营商环境更优、市场主体减忧》对我局“不来即享”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提档升级税收优惠“不来即享”,通过建立多维度、精细化的标签,做大做强后台数据库,满足办税缴费需求,实现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精准享、精准控”。
一是精准推送政策。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进一步梳理税费优惠事项“不来即享”目录,基于纳税人的基本属性和行为属性建立多维度、精细化的标签,精准匹配纳税人,实现“滴灌式”的精准推送。拓展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小程序税费优惠政策推送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多渠道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享受国家减税降费的红利。
二是拓展“不来即享”范围。便利纳税人办税,让“不来即享"惠及更多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进一步升级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退抵税、逾期申报等功能、扩大税务UKey和发票邮寄范围,完善企业所得税(预缴)、增值税等“多税费综合申报”和财产行为税“10表合一”申报功能,优化网上全流程退税流程,继续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领域的拓展,全面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不来即享”。
三是加强事后监管。应用税收大数据,防范堵塞违规享受优惠,努力构建更加公平、高效的纳税环境。
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甘肃省税务局推出的“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在去年疫情防控期间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业务提供了很大便利,请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兴国:去年疫情期间,甘肃省税务系统推出“非接触式”办税服务,通过“非接触式”完成了全省80-90%的涉税涉费业务。甘肃省税务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以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为蓝本,注重规范化、个性化和实用性相结合,持续优化完善“网上办”功能,形成了网页版、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式”办理渠道。推出三方协议、银联、支付宝、微信等多种税(费)缴纳方式,在线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免费邮寄配送增值税发票和税务Ukey,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7×24小时办税缴费服务。截至目前,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实现各项功能488个,发布“非接触式”办税事项清单214项,与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登录对接、信息共享,基本满足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各项涉税费业务。现阶段,90%以上的纳税人注册使用甘肃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注册量也达到28.36万。我们通过不断优化和拓展“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在2020年税务总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取得全国排名第6的好成绩。下一步,我们重点拓展“掌上办”功能,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税费办理渠道,持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