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疫情防控现行政策基础上做到“六个不”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大西北网讯 为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2月1日,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精准做好外省来甘返乡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加码”“层层加码”,不得随意扩大人群范围、不得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做到“六个不”。
做到“六个不”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落实2021年春运期间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
引导群众有序出行
《通知》明确,各地要规范落实分级分类检测出行要求,在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引导群众有序出行。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流动。
二、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批准,并持有72个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人员春运期间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低风险地区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各地不得擅自“层层加码”
《通知》指出,要规范落实返乡出行人员目的地管理要求,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出行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各地不得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擅自“加码”“层层加码”,不得随意扩大人群范围、不得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
《通知》指出,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地落实“四方责任”,及时纠偏,确保各项举措科学精准落实到位。对执行政策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予以通报,要求立即整改。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