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敦煌市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调查情况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郭春旺,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田葆华,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文玺,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玉萍,酒泉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陈炎人就省上调查组对媒体报道的敦煌市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回答相关问题。
省政府副秘书长郭春旺介绍了对媒体报道问题的调查结果及处置措施。郭春旺介绍说,1月20日,《经济参考报》反映我省敦煌市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林铎、代省长任振鹤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当日下午,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刘长根带领调查组立即抵达敦煌市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媒体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并请求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提供了权威的卫星遥感资料进行印证,得出了初步的调查结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阳关林场基本情况
阳关林场成立于1963年,距敦煌市区70公里,西北与库姆塔格沙漠相连,东南与阳关镇龙勒村接壤,是全民所有制林场。敦煌市相关资料显示,2000年阳关林场总经营面积为2.57万亩,其中防护林面积约6500亩,园地3270亩(包括约3000亩的葡萄园地),其他用地约15900亩(包括生活用地和未利用地等)。截至目前,林场有农户227户687人,管护人员13人。其中,正式编制3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护林员2人,其他人员2人。
2006年,为提高林场经营效益,解决林场职工生计问题,林场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将实地测量的3283亩葡萄园地以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全部承包给林场职工。改制过程中,为安置3名下岗职工,还新开垦葡萄园地21亩,葡萄园地面积增至3304亩。
2007年,阳关林场分别与敦煌市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永登碧泊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敦煌葡萄酒业公司、敦煌飞天公司、永登碧泊公司)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将5000亩林地分别租赁给3家企业经营。其中,敦煌葡萄酒业公司承租2000亩,每年向林场上交租金4万元;敦煌飞天公司承租2000亩,每年上交租金0.5万元;永登碧泊公司承租1000亩,每年上交租金1万元。租赁合同明确,企业要加强林木管理维护,确保林地可持续发展。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承租方未严格履行林木管护责任,导致林木质量降低,阳关林场于2014年至2017年间,与3家承租企业先后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敦煌飞天公司和永登碧泊公司承租的3000亩林地;收回敦煌葡萄酒业公司承租的林地1433亩。敦煌葡萄酒业公司在承租期间,即2009至2012年间,将567亩林地改造为400亩葡萄园地和167亩枣园,至今尚未收回。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阳关林场在林木改造、补植以及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林场未利用地种植梭梭、红柳等灌木6000余亩(尚未成林);加强林场道路两侧行道树改造补种,建成65公里长的乔木骨架网络;同步推进林场卫污、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林地面积。阳关林场建场前,除少量依托阳关绿洲自然生长的林木外,大部分区域为戈壁和沙丘。根据敦煌市2000年调查资料,当年阳关林场实有防护林面积6500亩左右。经过历年卫星遥感资料比对分析,2000年以来,未发现林地大面积减少情况。2018年至2019年间卫星遥感数据显示,林场范围内有3处面积约42.98亩的疑似林地破坏图斑,经现场核查,主要是阳关林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新修砂石道路和U型灌渠、铺设管线灌线造成的,未发现砍树开垦葡萄园地情况。根据最新的卫星遥感数据测算,阳关林场区域内现有防护林面积6979亩。“2万多亩林地”实际上是林场经营管理面积,“1.3万亩生态林面积”实际上包括林场乔木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葡萄园地和部分未成林造林地,以及道路、水域、建设用地等林场生产生活用地。大家从卫星图片上也可以直观地看出,阳关林场经营管理区域大致可分为西南和东北两大片,这1.33万亩林地实际上是西南方位的这一片区域,林场范围内长期以来只有6000余亩防护林,基本都位于林场西南片区。
(二)关于葡萄园地面积。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阳关林场为改善职工的经济收入、积累林木管护资金,林场职工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提出了“以林护果,以果养林;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工作思路,引进筛选包括葡萄在内的果树品种进行推广栽培,成为林场区域内农户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通过发展葡萄等经济林,不但改善了林场农户的生活条件,还增加了林地和绿洲面积,为林场防护林建设和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根据调查,2006年林场承包改制时实有葡萄园地面积3304亩。通过卫星遥感资料比对,2006年至2011年间,葡萄园地面积没有发生变化。2012年,承租林地的敦煌葡萄酒业公司通过残次林改造,新建葡萄园地400亩。至此,林场实有葡萄园地面积3704亩。2013年以来,葡萄园面积再无增加。同时,调查组还查阅了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1999年“一调”显示,阳关林场有水浇地1488亩,果园2688亩,共计4176亩;2009年“二调”显示,阳关林场有水浇地2亩,果园4452亩,共计4454亩;2019年“三调”显示,林场有水浇地19亩,果园4706亩,共计4725亩。从1999年至2019年,水浇地和果园面积增加549亩。扣除道路、沟渠、田埂等占地因素,土地调查数据和卫星遥感资料比对数据基本一致。
(三)关于公益林变更情况。根据调查,在2004年开展的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中,林业部门认定阳关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为5500亩。在2013年开展的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因阳关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树龄多在50年左右,自然老化枯死严重,按照《甘肃省林地落界实施细则》(2012年)的标准,林场的5500亩林地已不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标准,经原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后全部调出了国家公益林补偿范围,列为地方公益林管理。这对阳关林场来说是有损失的,因为调出后国家公益林补偿没有了。近几年,通过加强造林、补林项目建设,特别是种植的灌木林部分已达到成林标准,阳关林场正在争取再补列入国家级公益林。
(四)关于对敦煌的影响。敦煌市域面积为3.12万平方公里,主要是荒漠地貌。但有敦煌、阳关两处相距约70公里的绿洲,总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其中阳关林场是阳关绿洲的一小部分。调查组请求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对阳关绿洲开展了卫星遥感监测分析,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阳关绿洲面积及植被情况没有明显变化。调查组还查阅了多年来水文监测资料,数据显示,从1983年开始,阳关地区西土沟流域水资源量总体稳定,且呈现小幅增加趋势。综合相关情况分析,阳关绿洲现状稳定,没有出现明显退化沙化现象,不存在威胁敦煌生态环境情况。
调查组通过现场调查还掌握到,阳关林场管理比较粗放,日常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导致媒体反映的一些问题的发生。一是林木抚育工作不够规范。阳关林场在林木更新改造中,将部分区域老化枯死的新疆杨等乔木采伐后,补种了梭梭、红柳等灌木树种,导致林场乔木林地面积有所减少,灌木面积有所增加,尤其是林地承租期间(也就是2007年至2017年间)乔木面积减少1000余亩。二是林木更新采伐管理不够到位。从现场调查的情况看,前一段时间阳关林场在雇佣工人采伐老化枯死树木时,因林场管理不严格,个别工人违规操作,将10余棵尚未完全枯死的行道树从底部锯断,锯断面可见明显的活木痕迹。三是水资源节约利用不够。目前阳关林场均采取大水漫灌的方式,节水工作滞后,加之为保障农户种植葡萄用水,林地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四是存在违规承租和协调不力问题。2007年,阳关林场将5000亩林地分别出租给3家企业经营。调研组发现,林场出租林地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合同文本不够完整,特别是承租后管理没有跟上,导致承租期间林地更新改造和抚育工作不力。特别是敦煌飞天公司为发展鱼类养殖产业,在阳关林场上游的西土沟实施了拦洪坝、月亮湖、九连湖和十三条防洪坝等工程,将西土沟河截流改道,导致河道下段溢水泉眼被风沙封堵,影响了下游阳关林场农业生产和生态灌溉用水。敦煌飞天公司实施的这些项目,部分位于阳关自然保护区和阳关遗址所在地,违反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审计署开展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反馈意见中,对这些问题都有反映。近年来,敦煌飞天公司自身发展利益与群众利益以及生态保护要求的分歧越发突出,并出现矛盾纠纷,省、市多次组织工作组调查并指导问题整改和矛盾化解工作,但因飞天公司诉求过高,导致矛盾无法彻底化解,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三、工作打算
敦煌历史和文化地位极为重要,生态环境又极为脆弱,保护好敦煌生态环境更显重要和紧迫。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继续严格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针对敦煌生态环境工作,组织进行专题研究,在加快解决点上的具体问题的同时加强总体谋划,确保敦煌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三是通过合理合法方式清收敦煌葡萄酒业公司仍占用的567亩葡萄园和枣园,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种植林木,发挥生态效益。
四是认真做好现有林地管护工作,持续推进植树造林,不断扩大成林面积。积极推动阳关林场国家公益林申报工作,加大保护力度,提升林场生态功能。
五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利用,健全完善节水制度和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引水调水工程前期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敦煌水资源短缺和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问题。
六是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加快推进遗留问题解决,最大限度化解分歧,妥善解决矛盾纠纷,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记者问答
央广记者现场提问
媒体报道配有阳关林场防护林被砍伐健壮树的照片,并报道说,为制造生态林木死掉假像,对胡杨树进行剥皮、焚烧等,并随处可见被锯断的树木。请问阳关林场存在隐瞒真相和剃光头式砍伐吗?调查中是否查明被砍的是存活良好的树?
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田葆华:感谢新闻媒体对甘肃林草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也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我省林草工作的监督。对于媒体反映的部分树木存在的剥皮、焚烧、砍伐等情况,经我们调查核实,阳关林场的防护林大部分栽植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后期,以杨树为主的防护林陆续老化衰败,病虫危害日趋严重,防护功能逐年降低,而且枯死木因大风影响存在安全隐患,2012-2020年,阳关林场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规定,逐年开展低质低效林和退化防护林带更新改造工作,期间,阳关林场向原敦煌市林业局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9份,采伐林木8827株,折合面积105亩。这次现场调查我们看到有林带更新的情况,没有采伐片林和剃光头式砍伐的情况,也没有发现砍树种葡萄的情况。但由于阳关林场管理粗放,林木抚育、更新采伐管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阳关林场在未向敦煌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砍伐尚未完全枯死的行道树10余株,估算活立木蓄积约3立方米,属滥伐林木行为,我局已责成酒泉市林草局、敦煌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决不姑息。还发现了两截被焚烧的树干残骸,敦煌市政府已责成公安等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对于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甘肃省广电总台记者现场提问
我们在调查通报中看到,敦煌市阳关林场毁林问题还与当地的飞天科技生态园有限公司、碧泊产业有限公司、敦煌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有关联。另外,所涉及的飞天科技生态园有限公司将古河道截流改道、修坝养鱼,破坏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请问是否确有此事?如果有,相关部门是如何依法追责的?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文玺:感谢新闻媒体朋友的关心,下面我回答一下关于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修坝养鱼,破坏当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关情况。
2001年开始,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先后建成养鱼场、拦洪坝及排洪渠等设施,造成西土沟河截流改道,部分河道萎缩、部分泉水露出点被掩埋、两侧植被逐渐退化等影响。
期间,省直相关部门和酒泉市政府对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开展了整改。一是对违规取得的土地权、水权、林业权等手续进行了取缔和废止。二是对部分设施进行了拆除。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到位。
中国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报道之后,省上迅速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据我们了解,国家生态环境部也派出调查组同时来甘肃调查。我想了解一下国家调查组的调查情况?与省上的调查工作是合并还是并行开展?国家方面有相关结论和调查结果吗?
刘文玺:关于国家调查组调查情况。1月2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相关人员抵达敦煌,就媒体报道问题开展调查。之前,省级工作组已完成本级调查工作。工作组调查采取独立工作方式,通过调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察看的方法;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媒体报道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目前调查结论还未反馈,一旦反馈,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香港大公文汇报记者现场提问
调查通报中提到阳关林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希望介绍一下目前阳关林场管理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是什么?整改措施什么时候到位?
酒泉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陈炎人:刚才省政府调查组在调查通报中已经指出了阳关林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林木抚育工作不够规范、林木更新采伐管理不够到位、水资源节约利用不够、监督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同时,我们也面临着阳关林场人员力量配备不足、资金投入不够等困难。
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正在抓紧整改。一是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敦煌市已经向阳关林场派出了8人专项组进驻开展前期工作,并尽快落实林场人员的调整和技术力量的充实。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今年起,我们将逐年加大对于阳关林场的本级预算投入,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多渠道支持阳关林场建设发展。三是科学抚育管护林木,我们将邀请专家进行科学的论证,在今年春季植树造林开始前确定林木抚育方案,合理确定乔木灌木比例,健全完善林木管护制度,强化管护责任落实,确保林场发挥最大生态效益。四是强化产业节水措施,通过积极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特别是做好葡萄产业的节水工作。葡萄产业是敦煌的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敦煌葡萄也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最早可以追溯到汉魏之际,《神农本草经》记载“葡萄生陇西、敦煌”。目前,全市种植面积为7.1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0%,葡萄产业的收入占到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的34.33%。其中,全市高效节水葡萄种植面积已达4.5万亩,占葡萄总面积的63%(将近三分之二),全生育期亩用水量由原来的680立方米降低到目前的510立方米。我们将进一步改进葡萄产业节水措施,扩大节水面积,降低单位面积用水量,实现农民增收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协调平衡。
以上各项措施我们将分别制定具体详细的推进方案,专人专班负责,持续跟踪落实。人员调整和技术力量充实确保在一个月内落实到位,其他工作在一月内制定出成熟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半年内取得初步成效,一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落实。
甘肃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我们在调查通报中看到,飞天科技生态有限公司在阳关自然保护区和阳关遗址所在地违法违规开展项目建设,违反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这一条,中央环保督查已要求地方进行整改,请问目前整改还存在哪些问题,飞天科技生态有限公司诉求是否合法,相关部门将采取什么措施?
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玉萍:我是省文物局局长马玉萍。这个问题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阳关遗址,由我来回答。
阳关遗址是省政府1981年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4月,省文物局接到相关信访线索,由我带队赴阳关遗址进行了现场督察,发现飞天科技生态有限公司在阳关遗址保护范围内修建了砖混观景房、凉亭等设施,当即指出,在未依法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阳关遗址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活动,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敦煌市政府和敦煌市文物部门依法整改。2015年9月,敦煌市责成飞天科技生态有限公司拆除了在阳关遗址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砖混观景房、凉亭等设施,并恢复了地貌。
2016年12月,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举报受理问题转办清单第12批第513号,反映飞天科技生态有限公司“在阳关文物保护区和西土沟上游非法建设”,提出了整改要求。经敦煌市文物部门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场核查,发现飞天科技生态有限公司对西土沟上游防洪坝进行推沙加固,施工范围在自然保护区之内、阳关遗址保护区划之外,遂责成其立即停工,并撤出施工设备和人员。之后,敦煌市文物局进一步加强了对阳关遗址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文物保护区内再未发生违法建设活动。
2017年,飞天科技生态有限公司提出了“修建通往阳关烽燧道路”的信访诉求,敦煌市文物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该公司编制设计方案和文物影响评估通报,依法办理文物行政许可手续。但该公司未向文物部门提交相关通报和方案。
今后,我局将继续督促指导敦煌市政府及文物部门依法做好阳关遗址及其环境风貌的保护工作。
光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媒体反映的问题引起了网友热议,也给敦煌市生态环境保护敲响了警钟。请问,敦煌市的整改措施是什么?在今后经济社会发展中,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陈炎人:媒体反映的问题督查组已给出了结论,但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工作中存在阳关林场管理粗放等不足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整改:一是清收流失林地并及时还林。依法收回敦煌市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占用的567亩葡萄园和枣园,及时补种为林木。提高葡萄田间管理技术水平,推动葡萄产业提质增效,确保林地只增不减,葡萄只减不增。对2007年出租林地以及至今尚未收回部分林地问题开展彻底清查,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和失职失责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规范林木更新改造和抚育工作。加强现有林地管护,邀请专家科学制定林木抚育更新方案,合理布局乔木与灌木结构。将阳关林场作为敦煌市义务植树基地,持续推进植树造林,不断扩大成林面积。抓好国家公益林申报工作,加大保护管理力度,提升林场生态功能。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利用。健全完善节水制度和机制,扩大高效节水措施,合理配置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环境承载力。
在做好这些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一是加快推进国务院批复的《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综合规划》全面实施,坚持以水定规模、以水定产业、以水定结构工作,统筹做好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引哈济党工程前期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敦煌水资源短缺和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问题。二是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和设施种养业,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同时严格做到禁止开荒、禁止打井、禁止移民。三是依托敦煌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重点发展文化产业,将文化产业打造成敦煌未来的首位产业和支柱产业,同步提升旅游产业,推动文旅、农旅等产业融合发展,不仅能够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四是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敦煌多能互补新能源综合基地和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态艺术文明城市。五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农业人口有序向城市转移,提高农村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化发展,逐年降低农业生产用水。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