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1月12日,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其中,我省共有3家法院和7名个人获得荣誉称号。金塔县法院、岷县法院、两当县法院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其中,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李静获全国优秀法官殊荣;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王素芳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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