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税务局获悉,今年前11个月,甘肃省税务局认定并曝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即税收“黑名单”113起,涉及企业113户,被纳入税收“黑名单”管理的113户企业均涉及发票违法,其中1户还涉嫌骗取出口退税、2户涉及偷税,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企业占比最高,共有98户,占88%。
认定并曝光税收“黑名单”是甘肃省税务局自2014年10月起组织开展的一项工作,旨在打击违法失信,保护诚实守信。自工作开展以来,共认定税收“黑名单”189起,通过信用甘肃网、省级税务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布曝光,推送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今年,甘肃省税务局持续加强完善税收“黑名单”管理工作,把税收“黑名单”认定曝光与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打击骗取涉疫税收优惠政策和利用疫期办税便利偷骗税工作紧密结合,将查处的走逃(失联)企业作为认定曝光重点,从严依规认定曝光。
据介绍,省税务局将税收“黑名单”作为内部联合惩戒的重点对象,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具体采取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退税管理类别直接定为四类、缩短纳税评估周期、税收违法行为不适用处罚最低标准、D级评价保留2年且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等10项惩戒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