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第12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14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87号)要求,经省临检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定西市中医院、兰州市安宁区万里医院、皋兰县疾控中心、瓜州县疾控中心、阿克塞县疾控中心、肃北县疾控中心、金塔县疾控中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疾控中心、临泽县疾控中心、高台县疾控中心、平凉市中心血站、华亭市中医医院、两当县疾控中心、卓尼县疾控中心等14家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已经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37家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通过现场验收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其中医疗机构140家,疾控机构93家,第三方检测机构4家。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