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信用兰州”建设,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有关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安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7月13日,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2020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其中甘肃瑞泰丰商贸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酒泉万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46家企业和20名自然人列入“黑榜”名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详情见本报5版)
与往期诚信“红黑榜”一样,市中院对于此次公布的30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次“红黑榜”上,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发布了纳税黑榜企业29家。这29家企业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失联”或“虚开普通税发票,走逃失联”上榜,并面临“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惩罚。此次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7名失信自然人均因“公积金贷款逾期”而上榜,将面临“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信用中国(甘肃兰州)公布”的惩罚。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入列“红榜”的企业要继续保持诚信,同时,对于入列“黑榜”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曝光,意在用扎扎实实的举措引导人们守诚信,推动全市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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