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进一步落实防疫一线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大西北网讯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我省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激励他们以更坚定的信心和更坚强的战斗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就我省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作出了具体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以及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知精神,我省落实对参加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甘肃省援助湖北医疗队、疾控队队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一倍。
2月,人社部、财政部出台《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按一至四类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450元、350元和260元。目前,省人社厅已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文件直接发至县区,力争3月中旬前全省兑现到位,让基层一线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情况,因地制宜向承担防控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将我省援助湖北医疗队、疾控队队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所需经费通过现行渠道安排,疫情结束后不再执行。有关单位在内部分配时,向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加班加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