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永登县谊源渔场老板马旭平拿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高兴地告诉记者,“这张合格证,说明我养的鱼是合格的,顾客可以放心地吃,另一方面对我也是压力,今后必须自我约束,保证养的鱼符合国家要求。”这是兰州市发放的第一张水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永登县谊源渔场建于1985年,位于柳树乡复兴村,集养殖、休闲、加工、销售、疫情防控试验于一体。有流水养鱼池塘1470平方米,年生产商品鱼8吨,渔家乐一处,年收入52万元。作为渔场经营者,当记者问马旭平拿到合格证的原因时,他说,“主要是在养殖和加工过程中保证了虹鳟鱼的质量。虹鳟鱼产业是永登农产品的一张亮丽名片,也是我们经营的基础,这个牌子一定要擦亮,为此,我在虹鳟鱼的养殖、加工过程中非常注重质量,保证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和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及兽药休药期规定,保证销售的虹鳟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据了解,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
永登县水产站站长张雪亮告诉记者,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推行是实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一项重大改革,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永登县渔场经营者拿到兰州市的第一张合格证,与相关部门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据介绍,为了加强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保证经营者利益,永登县完善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和工作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每月随机对全县40多家重点渔业养殖企业(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增强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提升了他们的管理水平,保证了永登县渔业发展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王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