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甘肃省坚持在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的首要前提下,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行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
《指导意见》提出,要把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靠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市场主体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将防控责任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员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行业部门要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防疫,既要发挥好监督管理作用,又要提升指导推动能力,更要强化服务保障水平,切实支持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落地见效。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指导意见》提出,要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行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目前我省有75个低风险区,12个中风险区,没有高风险区。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尽快实现“双清零”目标,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把“双清零”作为主要防护任务,坚持复工复产与清零任务联动,复工复产的范围、力度、时序与存量消减、增速归零的进程联动,通过扎实有效工作,实现中风险地区向低风险转变,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必须复工复产的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生产
《指导意见》指出,必须复工复产的,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等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生产。具备条件复工复产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政府部门按“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尽快实现达产达标。尚不具备条件的,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
对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人群优先开展包车运输
《指导意见》指出,在物资运输方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保障“五个严禁”和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要求,保障路网运行畅通,对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人员运输方面,强化运力调度,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实行错峰乘车、错峰返程,低密度乘车;统筹运力做好重点人群运输,对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人群进行有序组织,优先开展包车运输。
交通检疫方面,全力抓好火车站、汽车站、机场“两站一场”检疫防控措施落实,持续加强相关运输企业防控工作,推广使用乘客实名制乘车码,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生产过程中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信息登记
《指导意见》对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前及生产过程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要求。
复工复产前,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做好防护物资准备,强化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好环境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
生产过程中,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健康信息登记,落实员工个体防护措施,加强环境消毒消杀,做好企业内部人员有序流动管理等工作。
应急处置方面,建立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发现病例后,按程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规范防控措施及时处置。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