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李女士
大西北网讯 12月30日,李女士在省中医院已经住了4天,于当天下午她才能出院回家休养。原来,12月26日上午,李女士去西站西太华商场准备购物,当她走到商场西门时,因地板呈白色,上面结了一层冰却几乎看不出来,她踩到上面重重摔倒。事发后,商场负责人调取监控录像查看,确认是一楼一家鞋帽店经营者汪女士泼的水。
当天下午2时整,记者在医院看到,李女士的左手裹着纱布打着夹板。“等3个月后恢复得差不多了,才能取掉夹板。”李女士说,摔倒后,她并没有感到多么疼痛,还去了商场买东西。过了一个小时,感觉左胳膊疼痛得厉害,于是去找了商场负责人。“门口洒的水结冰后,地面和冰都是白色的,根本看不出来,我滑倒后紧跟着又有人摔倒了。之后,商场查出洒水的人是一楼商户汪女士,并将门口结的冰铲除。”
事发后,商场和洒水商户汪女士将伤者李女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李女士为左胳膊骨裂,并住院治疗。“汪女士只交了600多元检查费,现在我的住院费已经花去了3000多元,还有我受伤后无法工作,她最起码应该给我3个月的工资补偿!”李女士说。
记者随后拨通了汪女士的手机,她说:“水确实是我泼洒的,住院费我会支付。至于李女士提出的其他要求,我无法满足。”
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当中。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孙建荣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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