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44人,户籍不限,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据了解,此次共计划引进358个岗位644人。其中,兰州市各区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34个岗位201人,市直部门计划引进179个岗位227人,企业计划引进45个岗位216人。户籍不限。引进对象及范围是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此次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另外,具有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2018年兰州市赴高校专项引才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书且弃约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此次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合格人员需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引进人才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中,与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按规定在市内流动。
此次报名时间和地点为:9月17日上午9:00—11:30,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140会议室,联系电话:010-58808153、010-58808120);9月20日上午9:00—11:30,西安,(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联系电话:029-85310325、029-85310326);9月23日上午9:00—11:30,重庆,(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联系电话:023-68253513、023-68253779);兰州,(兰州大学)时间待定,另行公告。
据悉,此次享受的优惠政策是,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机关用人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或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财税、金融、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
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工作)实绩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请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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