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截至6月底,省直12个相关部门下达整合范围内的中央17项、省级14项涉农资金241亿元(中央174亿元、省级67亿元),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到县,由县级政府自主安排使用,有力助推了全省脱贫攻坚进程。
今年,省财政厅切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负面清单,明确考核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保障专责组组长单位职责,明确任务,督促发展改革、交通、水利等省级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将涉农资金切块下达贫困县区,不戴帽子、不跟任务,不以部门专项规划、约束性任务为由限制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不考核贫困县约束性任务完成情况,彻底为贫困县整合松绑,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序推进。我省贫困县计划整合使用229亿元(中央153.6亿元、省级63.3亿元、市级2.8亿元、县级9.3亿元),占可整合资金的90.5%。
从6月起,省财政厅对省级各部门下达的涉农整合资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分县数据下发各县进行核对,督促贫困县及时报送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支出进度,了解掌握各地的支出情况,截至6月底全省实际完成支出130亿元,占计划整合资金的57%,高于序时进度7个百分点。
今年,省财政厅同省扶贫办分5个片区举办培训班,对13个市州、75个贫困县就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进行解读,对基层存在的问题疑惑逐一答复。认真落实“双审”机制,同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分2次,面对面审核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一对一进行指导,对“应整不整”、没有跨类别使用、方案编制不规范、资金项目要素不全、超范围使用资金等问题形成书面审查意见,督促贫困县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的项目上,提高了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同时,省财政厅出台《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构建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协同监管,覆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监督问责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省财政厅厅级领导包抓市州处级干部包抓贫困县区工作机制,督促县区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到户产业资金监管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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