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8月15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和省扶贫办等5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甘肃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每个行政村有1所卫生室,单独设置的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卫生院,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有内(或外、急诊、全)科、中医(或民族医)科、药房(或检验、放射、超声)等医技科室、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每个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力争有1名全科医生。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标准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各地要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基本医疗有保障冲刺清零各项任务,彻底消除县乡村三级机构人员“空白点”。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全力推进贫困县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继续实施好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县级医院薄弱学科建设项目,2019年底实现35个深度贫困县全覆盖。2019年为35个深度贫困县每县安排700万元,其中:400万用于县级医院2个学科建设,300万元用于6个乡镇卫生院(每个50万元)购置医疗设备,提升深度贫困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同时,强化对口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选派三级医院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到贫困县县级医院进行对口帮扶,重点向受援医院重点专科和急需薄弱学科倾斜。推进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武威市、甘南州与天津市,定西市与福州市、临夏州与厦门市、陇南市与青岛市卫生健康领域东西部协作工作。做好“组团式”健康扶贫工作,持续推进省市医院对口帮扶“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县级医院,采用分院模式整体托管,以支援医院分院的标准进行帮扶建设,提升帮扶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有效整合县域医疗资源,稳步提升医疗救治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巩固同质化、一体化县域医疗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逐步用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
《实施方案》强调,要强化严肃问责,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工作落实差距大、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分级约谈;对健康扶贫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及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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