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甘肃省将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通知》指出,2018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适当提高了县及县以下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对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稳定县乡中小学教师队伍起到了正向激励作用。为适当解决市属中小学与同城同地县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平衡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将县及县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提高5%,其中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县、乡提高6%。将市(州)属中小学教师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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