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兰州市住建局通报了全市物业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部署。
市住建局通报称,自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发挥街道、社区属地管理及楼院(栋)长网格化治理优势,鼓励、动员小区业主和其他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物业行业黑恶势力线索。各县区也向物业企业、住宅小区公布了物业行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重点打击物业行业可能出现的“砂霸”、“电梯霸”等涉黑涉恶行为。截至目前,城关区累计接受市、区相关部门转办件11件,均已上报核查处理意见,并配合城关公安分局来访调查2件,处理各类投诉3367件;七里河区共排摸上报物业小区行业乱象线索6条,均已处理办结;安宁区收集线索5条,其中群众举报3条、检查工作排查2条,目前群众举报的3条线索已调查完毕,工作排查线索也已办结,并形成长效督查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永登县已处理拟涉黑举报线索2条,经核实非物业企业涉黑、涉恶、涉霸问题;榆中县针对金碧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长城物业加重业主装修成本、华光广场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等物业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行了协调处理,均已整改完毕;皋兰县针对群众举报的3条行业乱象线索,通过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已全部整改完成。
市住建局表示,下一步即将开展物业行业扫黑除恶线索办理“回头看”行动,在扫黑除恶的同时做好行业乱象治理,重点摸排十三类行业乱象:一是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二是恶意虚报、挪用、骗取、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三是控制居民小区装修建材供应,在小区内高价销售、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的;四是未按规定履行物业承接查验义务的;五是恶意阻止或拒不配合物业项目交接的;六是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七是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八是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九是擅自或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热和阻止进出物业区域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十是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的;十一是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内容提供物业服务的;十二是拒不执行、拖延执行行业管理部门做出的生效处罚或责令限期整改决定的;十三是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