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5月31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主要做法和阶段性成果。据介绍,截至2019年5月25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9件767人。同时,全省法院用足用活法律规定,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对173名被告人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在去年召开的全国法院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省法院作为6个高院之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2018年,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相关文件,从证据收集、工作衔接、认定标准、办案程序等方面统一规范。对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各级法院适时提前介入。其中,胡鑫涉黑案以书面形式向检察机关提出8条建议,因“打得彻底、搞得完整”,被公安部确定为部督案件。在深挖彻查线索方面,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大排查、大核查”等机制,分批分次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9万余件,排查出“校园贷”“套路贷”等线索147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法院摸排并移送有关部门疑似黑恶线索864条,部分线索已立案侦查。
全省法院还通过公开审判、法官说法、以案释法、集中宣判、送法进社区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壮大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威。随着大量涉黑涉恶案件先后进入审判阶段,全省法院将继续加大审判力度,对全省涉黑涉恶案件定期进行清查、通报、调度,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审判工作,确保每一起黑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发布会上,省法院对平凉郭文案、兰州彭亮案、敦煌胡鑫案等8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判决情况,及一起目前正在华亭市人民法院审理中的穆琚东涉黑案庭审情况作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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