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今天从省卫健委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5月份启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今后建在百姓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评估验收达标后,可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其中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可以开展三级及以下级别手术。
据悉,社区医院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开设家庭病床,更好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社区医院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各市(州)可以在一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也可在全市(州)范围内开展试点。试点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鼓励在条件具备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有条件的私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参加试点。
试点机构需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透析科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二级学科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部分三级学科科室。医技等科室设置方面,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其他科室设置方面,应当设有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并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等,逐步实现服务同质化。经评估达到开展手术操作要求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
社区医院由省市县三级逐级进行评估验收,由省级集中公布社区医院名单,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加注社区医院名称,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作为机构的第一名称保持不变。今年10月底前,省卫健委将对首批试点机构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