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进一步向事业单位放权、松绑、减负,让事业单位拥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充分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零门槛”“零障碍”“零时间”工作要求。这是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实行备案制,向县(市、区)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向省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下放公开招聘权限,将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权限,下放给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主发布招聘公告,自主确定招聘时间、招聘方式,自主审批拟聘人员。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实行备案制,招聘计划备案,考试体检备案,审批结果备案。实行用人单位承诺制,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权限下放给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后,实行承诺制。省直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是承诺制的主体,主要领导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规定进行“萝卜招聘”、因人设岗、绕道进人的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下放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权限,切实落实自主设置岗位等规定。事业单位根据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自主管理内设岗位。自主管理岗位,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对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单位内部出现岗位空缺聘用人员时,原则上都要进行竞聘上岗。自主聘用人员,省直事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自主聘用人员、调整人员工作岗位、奖励惩戒、实行竞聘上岗。实行岗位备案制度,建立《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档案》,用于事业单位记载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岗位等级变动等情况。进一步下放其他管理权限,自主考核工作人员,自主制定离岗创业办法。
《通知》要求,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指导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备案及其他需要审核审批的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受理申请后,当日能够办结的,当日办结;当日不能办结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向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后延期办理,延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要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内部监管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追责问责。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制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各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