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2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4月1日起成品油增值税税率由16%降低至13%的政策规定,我省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25元和200元,自2019年3月31日24时起执行。
调整后92#汽油最高批发价为8710元/吨,最高零售价为6.76元/升;95#汽油最高批发价为9220元/吨,最高零售价为7.22元/升。0#柴油最高批发价为7245元/吨,最高零售价为6.40元/升;-10#柴油最高批发价为7698元/吨,最高零售价为6.81元/升。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