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高速公路超速行车的现象依旧屡见不鲜。昨日记者从兰州交警支队龙泉高速大队获悉,春节小长假首日在G30连霍高速1768公里200米就有多辆车超速20%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三条第一项,将对这些车辆的驾驶证予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超速车辆为:甘AHC140,超速时速为145km/h;川KFF031,超速时速为146km/h;甘AMQ466,超速时速为168km/h;甘AZB403,超速时速为147km/h;甘H56245,超速时速为158km/h,且车辆逾期未检验;甘A229Y3,超速时速为145km/h;甘L00949,超速时速为157km/h;甘D89215,超速时速为166km/h;甘AV5484,超速时速为144km/h.。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