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法规政策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法律服务
我省全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等3个方面提出了18条措施办法,全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据了解,我省将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征求各级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在政府采购、招标、购买服务等活动中,要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推动阳光执法,坚决杜绝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现象。坚决制止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8年底前,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告知承诺、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探索推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行“互联网+监管”“物联网+监管”新模式,为民营企业创业创新提供宽松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营企业作用,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作用,开通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法律投诉转接平台,及时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优化仲裁工作程序,方便民营企业快速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在2018年底前为全省重点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展一次免费法治体检,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我省在国外发展的民营企业提供远程诊断、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提高民营企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实行“互联网+法治宣传”,用“指尖普法”推动分类、分业、分众普法,增强民营企业普法获得感。(记者尤婷婷)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