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接G212线(K115+300)后,总体沿Y173线(杨南路)布置,沿线经石晶岩、张家坪、晨钟、三甲、喇叭川、安川、梁家河、打石坪、海甸峡水库,终点位于临洮县与渭源县的交界处,公路的总体走向为由北向南,本项目路线全长25.8km。项目是在原有路面的基础上维修改造,尽量利用原有路基。其中新建大、中桥590/8座,涵洞56道,平面交叉13处。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0540.7937万元。
二、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1、施工期
①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主要是运输及动力设备产生的NOx、CO和THC。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如洒水降尘),可以有效地减少70%的起尘量,从而大大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②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加强各个施工点的管理,注意文明施工,对施工废水应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得随意排入水体,则不良影响将会得到缓解。
③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在施工各阶段,若现场无隔音减噪措施,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④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生活垃圾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规范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营运期
①大气污染影响分析
拟建道路营运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中NO2浓度的影响。本线路的建设和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在运营中远期车流量增长情况下,公路两侧NO2浓度在一般气象条件下,也不会超过相应标准限值,未来汽车技术状况的提高和推广使用低污染汽车燃料,使汽车排放尾气中的NO2还会相应降低。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对当地的水环境影响很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成后,如不采取措施,将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营运产生的固体废物绝大部分是车辆遗洒,主要危害是影响环境卫生,给人们造成视觉污染。应设专人定时清扫。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要点
评价认为临洮至西寨二级公路(临洮至莲麓段)建设工程(临洮段)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满足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范围:项目建设影响区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
(2)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建议;项目建设对环境有何影响;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及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对上述问题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回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在项目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洮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18609321266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67264755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