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6月25日,张掖路工商所制定的文明经商公约正式亮相张掖路步行商业街。这标志着城关区首个由工商系统制定的《文明经商公约》正式诞生,并在各商场、市场、超市、商业街区醒目位置公示,以助力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当日上午,记者在张掖路步行商业街看到,新制定的文明经商公约展板已亮相张掖路,内容为:遵纪守法,服从监管;亮证亮照,手续齐全;健全制度,严格执行;按时年报,信息详实;重信守诺,诚信为先;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消费纠纷,及时化解;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经营安全,时刻牢记;维护秩序,义不容辞;门前三包,认真落实;尊重同行,共同进步;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勤俭节约,绿色营商;弘扬公德,倡树新风;齐心共建,繁荣商圈。张掖路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诚信文明公约的制定,旨在促进企业文明经商,传承商业历史文化,营造文明经商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商业员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诠释“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更好地推进创城商业诚信建设、服务建设,树立行业文明新风。
张掖路工商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取得阶段性进展。自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以来,张掖路工商所积极落实相关工作,以撰写发放文明倡议书为始,相继在辖区内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与辖区经营者签订了创建目标责任书、积极参与辖区内成员单位的活动、开展安全环境卫生整治、组成4个执法组对辖区内进行综合检查等工作,使得创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张掖路工商所根据上级指导思想和结合自身阶段性工作实际,制定了《文明经商公约》。公约根据商户经商义务与应具有的社会公德等要求,通俗易懂,朗朗上口,从遵纪守法、经营行为、建章立制、安全经营、诚信公示、社会公德等多个方面对经营者提出了要求,规范引导经营者行为,使文明经商行为以文字形式予以展现,并在商场、市场、超市、商业大街醒目位置公示,使辖区内经营者有了统一的文明参照标准。“思想引导行为,行为养成习惯”。将倡导文明与依法行政有效结合,使工商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更加有效的维护了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