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在兰州市、张掖市、白银市、定西市和兰州新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探索“不再审批”和“零等待”办理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重点项目“1+(2+X)”并联审批;加快设立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我省多措并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五市一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为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动力和活力,我省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发。依据意见,投融资体制改革将以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科学界定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范围,放宽放活社会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投资项目,以及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实行备案。凡是国家未明确要求由省级及以上核准的事项,原则下放到市、县政府核准。探索建立以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兰州市、张掖市、白银市、定西市和兰州新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探索“不再审批”和“零等待”办理方式,简化办事流程。企业在取得用地和城乡规划许可、按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后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施工,竣工后接受相关验收,实行“先建后验”;如项目主体单位未兑现承诺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并作为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和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嘉峪关市、兰州新区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
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重点项目“1+(2+X)”并联审批
建立投资项目“三个清单”管理制度。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优化管理流程。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备案机关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大厅,提供快捷备案服务,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政府部门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大厅实行并联核准。精简投资项目准入阶段的相关手续,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预审以及重特大项目的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精简企业投资项目招投标环节程序,通过“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的项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直接进入招标投标采购程序,取消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标采购核准备案环节程序。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重点项目“1+(2+X)”并联审批,“1”即一个窗口受理,市州或项目单位提出的项目核准申请,由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个窗口”受理,统一推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并联审批的要求,明确具体审批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2+X)”是指项目核准的前置手续和开工前需办理的相关手续,“2”为项目必备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手续,“X”为按照规定需在项目开工前办理的环评批复、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文物保护意见等审批手续。其中:重特大项目环评批复在项目核准前办结,其他手续同步办理,务必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毕。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跟踪查询、限时办结、全程监察”,促进全省建设项目规范有序快速推进。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和部门垄断,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关联,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
加快设立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科学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逐步退出竞争性行业,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以及补齐短板等公共领域的项目,原则上不支持经营性项目。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政府投资项目责任主体为使用各类政府投资的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垂直管理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加快设立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根据发展需要,依法发起设立公共服务发展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发展基金、扶贫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基金等各类基金,做强做大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各市州、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在能源、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林业、城建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不断加强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引导与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多方面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推动开展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LO)、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RMBS)等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效盘活存量信贷资源,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