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今年,我省将对2016年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仍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款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低保户、散居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等。
率先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
我省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自然灾害频发、因病返贫率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先后出台了《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措施,连续10年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纳入为民办实事任务加以推进,建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且病种从7种调整扩大到50种,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城乡同标,高效有序应对了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工作落实力度,强化资金投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临时安置住所受灾群住房今年全部解决
突出重点保障。对2016年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仍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今年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及时足额发放救灾款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低保户、散居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等。6月底前,切实把2017年度“提高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和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等涉及困难群众的3件实事办实办好。
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全面建立并落实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统筹运用走访慰问活动和各类救助政策,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实际困难和问题。
最大限度掌握辖区内居民急难救助需求,形成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对拟保对象须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坚决查处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以及二次分配、虚报冒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