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五泉天桥扩建”兰铁局成被告
法院一审:该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原告诉求
大西北网2月23日讯 加宽五泉天桥、在桥上修建仿古建筑,这个以拓展旅游为设想的扩建五泉天桥跨铁路项目,因铁路部门不予批准而闹上法庭。2月22日记者获悉,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以兰州铁路局不是适格的被告而被依法裁定驳回。
一份“关于扩建五泉天桥跨铁路项目的报告”让申请方和被申请方就该项目的利弊各持己见。申请方五泉天桥公司认为,五泉山有海拔1860米的高原五眼泉,是世界名泉,下有600多年佛教圣地。拟通过自备资金在五泉天桥左右共加宽60米,越过铁路线,并在桥上修建仿古房屋建筑的建设项目,既扩宽了旅游项目,也提升了“五泉山”这张历史文化名片的内涵。被申请方兰州铁路局则认为,五泉天桥扩建项目影响兰州铁路枢纽长远发展和确保既有铁路运输安全,因此2016年10月27日,兰州铁路局路局总工程师室以函件的形式作出回复,不同意五泉天桥扩建项目实施。
五泉天桥公司对此不服,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批准五泉天桥扩建项目并收回答复意见。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
该案后认为,营业执照证实兰州铁路局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并非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故其不是该案适格的被告,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依法裁定,驳回原告五泉天桥公司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