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恒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10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制与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02-20 11:02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各位公众:
  
  我公司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皋兰恒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10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制与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完成,为进一步听取项目区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予以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兰州新区(黑石)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项目建设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设主要为超高温石墨化加工车间、办公研发及配套综合设施,主要生产内容为对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所需的石墨进行超高温石墨化处理。
  
  二、环境影响因素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项目建设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建筑施工废水及少量生活污水;②废气: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施工活动产生扬尘等都会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影响,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NO2、CO、SO2和粉尘,其中以粉尘污染最为严重;③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建筑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两类;④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废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主要为工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②废气: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产生的粉尘和石墨化工序产生的烟气;③噪声:破碎机、风机、水泵等的设备的噪声;④固体废物:主要为保温材料、车间地面清扫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运输、装卸及拌合等作业过程均有扬尘产生,天气干燥时尤为严重。在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以减少扬尘70%左右。
  
  ②水泥、砂石等建筑材料拌和应在专设的拌和场地内进行,绝大多数混凝土应外购商砼。另外,水泥、砂石应尽量在料仓或料棚内堆放,室外堆放时应采取遮雨防风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③砂石等建材和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
  
  ④施工期间应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通畅,使车辆处于正常的行使状态,减少车辆低速、怠速的运行概率,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⑤材料运输使用现有厂区道路,禁止随意碾压。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防治采取下列措施:
  
  ①少量生活污水泼洒蒸发,使用旱厕并及时清运,减少生活污水产生量,并不形成汇流。
  
  ②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水经沉淀后排放。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地面径流水经明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等。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防治采取下列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如选用静压式打桩机代替冲击式打桩机。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教育,尽量减少人为的噪声。另外,施工机械如混凝土搅拌机应合理安排,尽量远离敏感区。
  
  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治采取下列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合理利用施工建筑中的弃土。项目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的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
  
  ②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要点
  
  (1)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工艺冷却水和脱硫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破碎车间粉尘封闭在一个密闭空间内,经引风机,将粉尘抽至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器效率大99%,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排气筒排放。外排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石墨化炉烟气采用湿式脱硫(采用氢氧化钠为脱硫剂),净化后的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颚式破碎机、棒式破碎机、废气处理引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对于颚式破碎机和棒式破碎机设备均安装在密闭空间内,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来降噪。对于引风机等噪声较强的设备,均安置在单独的隔声间内,设基础减震,并加装消声器。
  
  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均为目前常用的行之有效的降噪方法,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在工程中便于操作且投资较小。经治理后,可综合降噪20~25dB(A)左右。通过预测,厂界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保温材料固废和车间地面清扫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是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处置。
  
  石墨化炉采用煅后石油焦作为电阻料和保温材料,该材料在经高温后成为石墨粒,≤2mm的小粒石油焦部分可回用部分与6mm-20mm的大粒石油焦一起作为副产品外售。车间地面清扫固废0.3t/d,每年为90t,作为增碳剂出售。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皋兰恒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彦业;电话:1391908200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窦立宝联系电话:13893300966
  
  邮箱:1913388311@qq.com
  
  皋兰恒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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