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酒后毁车打人 被判拘役四个月
大西北网2月16日讯 两男子酒后不但故意损坏路边车辆,无故拦截殴打路人,而且在派出所接受讯问时辱骂民警并损坏候问室物品。2017年2月14日,张掖甘州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张某和孟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6年10月1日凌晨1时许,张某、孟某在酒后行至欧式街“西夏宾馆”至甘州区医院路段期间,借着酒劲开始对停放在路边的三辆小汽车的后视镜及车把手进行破坏。后二人步行到甘州区西环路,对路过此地的行人无故拦截,并将被害人牛某殴打致伤,牛某的一部苹果手机也在殴打过程中被损坏。被害人报警后,孟某逃离现场,张某被抓获带至西街派出所。但张某在派出所候问室期间的一系列举动却让人大跌眼镜,他先是脱衣哭闹、辱骂值班民警,随后又损坏候问室长条凳等物品,时间持续长达两小时。后经鉴定,被害人牛某的伤势程度属轻微伤。
案发后,二被告赔偿几位被害人各项损失1645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赔偿甘州区公安局西街派出所彩条长凳一个。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孟某无视国法,酒后无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且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均系主犯,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二被告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