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公安局长会议上了解到,为充分调动各级公安机关的积极性,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对各地进行奖励补助。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确定以“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为原则,按照2016年绩效考评结果,以刑事案件公诉人数的增量、基础工作水平和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奖励补助,且奖励补助的资金只能用于公安业务工作。
关于今年的绩效考评工作,甘肃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考评体系设定上,为有效解决各地对重点工作考评不够重视的问题,省公安厅将通盘考虑把市州主要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两个考评办法合二为一,推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在考评指标设定上,进一步突出重点,专门设置执法质量考评和负面扣分考评两项指标,将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评的18项指标统筹纳入这两项指标,指标总数从33项减少到15项。
据介绍,2016年,甘肃省14个市州刑事案件公诉人数2.7万余人,同比上升25.6%。全省公安机关整体打击质效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