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一村委会出纳 挪用村民395万养老金理财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大西北网1月24日讯 村委会出纳赵某某利用保管村民养老保险金的便利,私自挪用395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盈利。1月23日记者获悉,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后,一审以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赵某某是西固区某村委会出纳。2014年10月20日,该村委会决定被征地村民用于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由赵某某统一保管。但在同年10月29日至2016年1月13日之间,赵某某擅自将该笔养老保险金395万元挪用,用于在兰州农村商业银行东川信用社做“七日盈”理财业务,并将部分盈余利息用于个人支出。另查,本案立案侦查前,赵某某已退回全部挪用的资金、利息及非法所得。
西固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某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