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孩子抚养权 女子非法拘禁老公获刑
大西北网1月18日讯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在面临离婚时,90后女子张某为要回欠款和孩子抚养权,与其母王某及其他三人小张、小李、小黄(在逃)共五人将自己的丈夫李平(化名)非法拘禁。2017年 1月17日,七里河区法院对外公布了该起非法拘禁案的判决结果,被告人张某、王某、小张、小李,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拘役三个月、拘役五个月、拘役五个月。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平因感情不和,在办理离婚手续中产生矛盾,2016年4月3日,张某与被告人王某(其母)、小黄(在逃)商议,由张某将李平骗出,小黄负责找人,王某负责找车,共同将李平拉到没人的地方逼迫其归还王某的欠款,并放弃其对孩子抚养权。4月4日16时许,张某遂以回家拿衣服为由,骗取李平为其开门,被告人小张等人在小区楼门口等候,见到张某、李平二人时,小张等人便上前厮打被害人,并将被害人强行拉上事先准备的本田CRV车内,强行带离。后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接上王某,由小黄、小李驾车,将被害人带至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道梁附近的山上等处。其间,张某、王某用言语威胁,迫使李平写下房屋抵押协议及机动车辆抵押协议后,于次日凌晨准许李平离开。
七里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小张、小李无视国法、非法拘禁、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作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王某、小张、小李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