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被撞身亡 肇事者将人抬路边后逃逸
大西北网1月4日讯 2016年12月31日晚,张掖境内张莺公路5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年仅16岁的少年沿着公路由南向北步行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吉利帝豪牌小客车撞倒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肇事司机不但不采取措施救人,竟然与车内乘员将伤者抬到路边后,驾车逃逸。张掖市甘州交警大队民警连夜追查,终于将肇事司机查获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追查:
遗留物牵线 警方连夜控制肇事者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6年12月31日22时许,甘州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张莺公路5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机动车将行人撞倒后逃逸,伤者已送医院抢救,要求大队立即派员查处。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除留有几块汽车保险杠碎片和吉利帝豪车标外,没有其他痕迹,现场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肇事车辆不知去向。受伤少年因为伤势太重,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们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组沿肇事车辆行驶方向道路两端延伸排查寻找肇事车辆,并调取附近小区路口的监控视频,争取从中发现线索。另一组负责现场勘查。由于案发时天比较黑,周围村社行人稀少,走访群众和调取附近小区路口的监控视频均无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就在这时,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在距现场20米以外的路基下找到一有价值的物证,通过查阅物证的相关信息发现,张掖市甘州区长安镇庄墩村七社村民刘某与现场遗留的物证有联系。办案民警调查发现刘某名下有一辆车号为甘GTXXXX的吉利牌小客车,民警认为刘某有重大嫌疑。
办案民警随即拨打刘某的电话,而接听电话的却是刘某的父亲,刘某父亲称刘某不在家,并且言语吞吞吐吐,这让办案民警更加深了对刘某的怀疑。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往刘某住处,在其家里,将刘某控制。
真相:
司机撞伤人 抬路边后逃逸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刘某承认驾车撞人后逃逸的事实。经审讯,驾驶员刘某于2016年12月31日22时许驾驶本人所属的甘GTXXXX号吉利帝豪牌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张莺公路5公里处,突然与同方向步行的甘州区小满镇小满村七社村名徐某某(男,现年16岁)相撞,造成徐某某受伤,肇事后为了逃避责任,刘某与车内乘员将伤者抬到路边后驾车逃逸。至此“12·31”人员死亡道路交通肇事案成功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