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蓝天浮法玻璃600T超白深加工高档浮法玻璃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时间:2016-12-30 15:2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600T超白深加工高档浮法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600T超白深加工高档浮法玻璃项目
  
  2.项目概要:
  
  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是原兰州平板玻璃厂实施“债转股”后于2002年4月注册成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始建于1958年,以生产浮法玻璃为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古区花庄镇东侧蓝天光热新材料工业园内,公司占地面积43.1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占地面积37.48万平方米。现有5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两条,年产浮法玻璃600万重量箱;有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等玻璃深加工生产线,年产各类玻璃深加工产品40万平方米。本项目在现有两条500t/d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建一条600T超白深加工高档浮法玻璃生产线,其建设规模为日熔化量600吨,年产360万重量箱超白深加工高档浮法玻璃,同时新建2.5MW余热发电项目,年发电量1553万kWh。主要产品为3mm、4mm超白薄玻璃,5mm、6mm、8mm、10mm超白玻璃以及12mm、15mm超白厚玻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8126.13万元,新增流动资金881.1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将以满足玻璃高档深加工和光电产业为重点实现产业升级换代,使园区成为经济效益显著、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太阳能光热新材料产业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可接受范围。
  
  (2)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熔窑废气,采用干法脱硫、电收尘器+SCR脱销法进行处理;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其余部分外排。噪声源主要是车间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等;固废主要为碎玻璃、除尘灰、锡渣、废耐火材料和办公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三、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时必须遮盖、密闭,减少扬尘等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设置围墙等措施,使施工噪声能达标排放;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装运时,应该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并按照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期结束后以上影响即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运营期:
  
  (1)废气:玻璃熔窑采用燃料为天然气,为充分回收利用烟气中的热能,设有余热锅炉回收利用发电。窑炉烟气治理采用脱硫除尘脱硝工艺,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中玻璃熔窑排放限值要求。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中对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采用减震基础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生产性固废主要为除尘器除尘灰、碎玻璃和废耐火材料。除尘器除尘灰可全部回收作为原料;碎玻璃全部作为熟料回收入窑;废耐火材料可用于填坑、铺路或作为建筑材料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总体结论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在加强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可能会产生何种环境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④对本项目的其他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600T超白深加工高档浮法玻璃项目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⑴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荣福联系电话:13893197168
  
  ⑵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天庆大道588号1102室邮编:730020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3669395834电子邮箱:37556782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公示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兰州蓝天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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