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科技装备组织考试作弊 定西等地涉案考生达109人
7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处罚金至4年徒刑等刑罚
大西北网12月30日讯 本以为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考生培训”有利可图,谁知却换来锒铛入狱。近日,由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李某、贺某等七人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郑某某、李某、贺某等7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单处罚金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刑罚。
以教育培训名义 签助考合同
2015年12月份,定西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该信息让郑某某、李某、贺某等人嗅到了“商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郑某某、李某、贺某等人通过网上“事业单位招考交流群”,联系考生,并以“宏盛教育”名义为甲方,考生为乙方,先后与29名考生签订了考后付款、考试包过协议,收费分别为5000元至6万元不等。
笔试考试前,李某通过网上发布招聘兼职信息的方式,招募韩某某、赵某某等4人,并为实施考试作弊进行任务分工,由韩某某、赵某某等4人,带着考试作弊设备向考生发放作弊工具并教其如何使用。在考试前一天,韩某某、赵某某等4人根据郑某某、李某、贺某安排到达考试地点,准备联系考生发送设备时被公安机关陆续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贺某交代,事前,郑某某从网上购置考试作弊器材(包括无线信号接收盒、无线耳机、线圈、针孔摄像机、橡皮擦等物品)。在考试过程中,郑某某安排韩某某以考生身份到考场上利用微型摄像机采取偷拍的方式窃取涉密的考试试题,郑某某接到试题后,再通过 QQ网上传输工具将试题传输给聘请的“枪手”做题,“枪手”做出的答案传输给郑某某后,再通过招聘人员使用无线对讲机电台和数字终端发射器,向在考场内作弊考生的无线耳机和橡皮式无线文字显示器输送考试答案。
警方在韩某某、赵某某等4人背包内查获大量用高科技装备的橡皮擦、手表、发射器、微信相机等作弊设备。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橡皮擦上有显示屏,按一下就可以自动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微型相机非常小巧不易察觉,考生带到考场可以将试题拍摄后传出考场。该团伙提供器材销售、答案发送一条龙服务,答案购买者可出售给其他人,形成多级“答案代理”,使作弊行为团伙化、扩大化。
查实涉案考生109人 涉案金额达68万元
警方调查得知,郑某某、李某、贺某等人自2015年9月份开始,先后在陕西省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咸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考试,2015年下半年广元市,南充市,自贡市等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直、市中区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张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定西市事业单位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共查实涉案考生109人,25人成功打款,共计涉案金额达68万元。
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7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均应当受到惩罚。为打击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维护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根据刑法等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