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1-11月,兰州市限额以上企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4.41亿元,同比增长10.6 %,增速比去年同期高0.23个百分点,比1-10月高0.4个百分点,比1-9月高0.7个百分点。
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城乡市场持续活跃,农村增速不断加快。1-11月,全市城镇、农村限额以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为541.16亿元和63.2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和20.2%,实现了同步增长。农村市场消费增速明显加快,高于城镇10.6个百分点,比10月份提高了1.5个百分点。
其次,批发和零售业明显回升。1-11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6.0%,增速比去年同期高8.3个百分点;零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5.6%,比去年同期高10.5个百分点。
第三,汽车行业继续回暖。1-11月,全市88家汽车经销企业完成销售额187.83亿元,同比增长9.57,比1-10月和1-9月分别提高1.12和1.55个百分点,增速逐月攀升。
第四,高端餐饮企业转型发展取得实效。1-11月,全市排名前10位的餐饮企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4.01%,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11.5个百分点,比今年1-10月和1-9月分别提高0.45和1.63个百分点,对全行业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最后,吃类商品增长较快,用类商品有涨有跌。1-11月,全市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了28.2%、4.6%;化妆品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5.3%和1.7%;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商品销售额同比分别下降了5.3%、6.7%和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