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毒被抓拒认罪 检方“零口供”公诉
大西北网11月28日讯 男子赵某某贩卖毒品被抓后拒不认罪,西固检察院通过审查取证后于近日将这起“零口供”贩卖毒品案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赵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1000元。
2015年9月3日,西固警方发现有贩卖毒品嫌疑的赵某某与一男子短暂接触后离开,怀疑二人从事毒品交易,遂对该男子进行盘查。经查,该男子交代,其身上的0.44克毒品海洛因是刚从赵某某手中以300元购得。当日下午,赵某某被抓获,但其拒不认罪。
2016年3月9日,西固公安分局以赵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0.44克向西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通过提审赵某某,审查证人证言、检验报告等关键证据,办案人依法认定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
西固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期间,赵某某最初仍否认犯罪事实。公诉人通过当庭讯问赵某某以及举证和质证,有力地向法庭说明了该案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最终,法院认定,该案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赵某某表示认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