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您好!请出示您的车辆通行证、煤炭配送单以及煤炭质检报告。”10月26日,室外气温接近零度,西固区交警大队执勤人员瞿新权和西固区工信局执勤人员杨金兰像往常一样,在岸门卡口对每一辆路过的运煤车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验证、登记,防止劣质煤炭、非法煤炭进入城区。
自兰州市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西固区继续深化“3+8”冬防工作模式,不断加强对煤炭市场的管控力度,通过严管二级煤炭销售网点、强化城区卡口管控、落实洁净型煤补贴、加快重点企业搬迁等措施,助力全市“冬防”攻坚战。
据了解,西固区对辖区21家城区、10家岸门卡口以西二级煤炭销售网点及6家洁净型煤二级配送站进行常态化监管;成立流动巡查队,对私自销售煤炭、无证运煤等行为,一律实行重罚、没收,并坚决予以取缔;对辖区内城乡居民生活用煤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用煤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管排查。在岸门和一支路(西沙桥)两处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措施,对进入城区运煤车辆逐一登记、检查、验证,运煤车辆凭市交警支队和两大市场印制的通行证及配送单通行,证件不全的坚决不准进入城区。继续推行购买无烟煤政府补贴制度,对购买使用无烟煤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城镇低保户、“三无人员”的家庭,给予每户600元燃煤补贴;对全区食用菌种植户给予每亩500元燃煤补贴。对城乡结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全面实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对东起深沟桥、西至西柳沟一水厂、南至南山脚下、北至黄河范围内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含陈官营、东湾、新滩、四季青、桃园、寺儿沟、古浪路等社区),严格落实“禁燃区”内禁止使用煤炭、木柴、木炭等高污染燃料的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继续推进城区建成区及其周边铸造等热加工类高排放企业“出城入园”,未搬迁企业禁止复产;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和地下加工企业不间断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将陆续对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9家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每周对停产企业进行跟踪督查和暗访检查,防止企业违规复产。
同时,西固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煤炭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广泛发动辖区群众争当义务监督员,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销售、运输或使用有烟煤行为的,经核实后,每次给予1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931-754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