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编造虚假合同
男子诈骗81万元
大西北网10月13日讯 今年4月份,白银某公司经理高某,在生意往来中认识了金昌市男子罗某,罗某假称能联系购买到金川公司冶炼厂的废镁砖,并与他的妹夫陈某商量,由陈某冒充金川公司某科长和高某签订了合同,约定费用为550万元实施诈骗。为骗取高某信任,罗某又以虚构的金川公司某单位名义与高某的儿子签订废镁砖买卖订购合同,以各种理由诈骗高某现金81万元进行大肆挥霍。
案发后,罗某一直潜逃,陈某被成功抓获,遂金川分局将其列为上网逃犯予以追逃。10月3日,在宁夏自治区贺兰县警方的协助下,将潜逃的罗某成功抓获。经审讯,罗某对虚构事实,编造虚假合同事实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月10日,经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批准,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对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