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通报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大西北网7月25日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年来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关工作情况,并通报了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5个典型案例。
据省法院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翟荣生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把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拓展审判职能,扩大司法领域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范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能作用。在刑事审判方面,依法严惩强奸、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对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坚持寓教于审,从宽处理;在民事审判方面,坚持依法审理与亲情感化相结合,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02至2015年底,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2682人,其中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245人,缓刑3409人。
会上通报的典型案例包括:贾某猥亵儿童一案、卜某猥亵儿童一案、杨某等四人故意伤害案等,集中反映了我省法院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功帮教、妥善处理校园暴力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