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记者获悉,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明星校长”评选表彰活动。据悉,此次全省共评选表彰中等职业学校“明星校长”50名。
据了解,此次评选范围是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校长、副校长。评选条件是,办学业绩显著,担任校长以来,所任职的学校改革发展成绩突出,学校事迹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做过宣传报道。学校教研成果丰硕,办学质量较高,素质教育落实到位,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等工作成绩突出。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自评选通知发出当月计算,从事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10年,担任中职学校校长(副校长)职务5年以上,年龄55岁以下;对于担任中职学校校长(副校长)职务10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明星校长”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省教育厅负责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明星校长”进行定期考核。不能认真履行校长职责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不能履行“明星校长”职责的其它情形的,将被取消其“明星校长”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