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未能有效送达商家 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申请强制执行被驳
大西北网6月16日讯 罚单开出数月,商家却始终没有反应。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5日记者获悉,城关区法院在审理该案后,以工商局“未能有效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为由,作出不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城关区工商局称,城关区广场南路某钻石店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广告宣传语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遂于2015年6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4万元罚款,于次日邮寄送达。对此,某钻石店并未作出回应,工商局又于2016年1月6日再次邮寄送达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但在规定期限内,某钻石店未执行该处罚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区工商局遂于3月10日向城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审查,法院认为,虽工商局向法院提交了邮局妥投证明,但该两份证明上仅显示已妥投,并未显示本人签收,也就是说,该行为并非有效送达,属程序违法。据此,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