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2397处。其中11653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于甘肃省中东南部的兰州、天水等9个市(州)、30座县(区)、165个乡镇和1万多个村庄,占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94%. 6月7日下午,在陇原环保世纪行2016年工作会议暨全省人大环资系统培训班上,甘肃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任、甘肃省地矿局副总工程师黎志恒以《甘肃省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对策的思考》为题作了讲座。
数据统计
全省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2397处
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2397处,其中滑坡4240处、不稳定斜坡2625处、泥石流3358处、崩塌1889处、地裂缝157处、地面塌陷128处。其中11653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于甘肃省中东南部的兰州、天水等9个市(州)、30座县(区)、165个乡镇和1万多个村庄,占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94%.
"十二五"期间,受地震、极端气候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我省地质灾害呈现出高发、频发、群发、突发的特点。全省共发生各类突发地质灾害1942起,造成66人死亡,1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75.15亿元。
灾害现状
地质灾害 仍将呈现出易发、高发、频发态势
我省地质环境极为脆弱,加之因地震及极端天气造成我省中东南部地质环境条件持续恶化,以及山地丘陵大规模的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不断加剧,地质灾害仍将呈现出易发、高发、频发的态势,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总体形势可能更加严重,未来5~10年仍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在"十三五"期间,随着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大规模的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和改造将不断加剧,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使之呈不断上升趋势。特别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劈山修路、切坡建房、造库蓄水,城镇地区不合理用地,挤占行洪通道等人为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仍将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当前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基础调查工作精度滞后防灾需要;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尚存在薄弱环节;科技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保障体系尚需进一步健全。
灾害防治
十三五未建成综合防治体系
依据相关规划,到"十三五"末,我省将全面建成与防灾形势相适应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能力以及科技支撑和法规建设构成的综合防治体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强,预警预报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高,1239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得到有效监控。城镇区域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治理,农村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治理逐步深入,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居民点得到搬迁,有效保护50.6万人的生命和142亿元的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