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起争执发生斗殴5名大学生“复仇”酿命案获刑
大西北网6月1日讯 酒后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打斗,被打一方再次约来同学“复仇”,却酿下命案。5月30日,兰州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作案者、兰州工业学院南校区学生常某、董某、王某等5人有期徒刑13年至3年并缓刑5年不等的刑期。
案件的5名被告人均为出生于1991年左右的大学生。2015年6月26日2时许,常某、董某酒后与买啤酒返回的小东(化名)等人相遇,双方发生争执,小东对董某进行殴打。董某、常某与小东等人发生打斗后离开现
场。此后常某、董某纠集王某、张某、张某某等人到该校公寓楼620宿舍找小东报复。打斗中,小东头部被压在宿舍桌子上,常某持酒瓶、董某持木棒殴打其头部、背部等处,之后常某、董某、王某、张某、张某某5人殴打小东致其倒地后离开。事后,小东经抢救无效死亡。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常某、董某、王某、张某、张某某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照5人各自作案实情,对每人做出相应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