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据新华社兰州4月1日专电(记者梁军)记者1日从甘肃省卫计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甘肃省夫妇符合法律和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
1日下午,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标志着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在甘肃正式落地。
新条例规定,甘肃省的全面二孩政策取消了晚婚晚育,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对符合法律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按照新条例,甘肃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新条例实施后,甘肃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后应办理生育登记,凭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在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甘肃省卫计委副主任蒋新贵介绍,对今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农村儿女节育户,继续享受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仍可按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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